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全部专业
管理学
劳动科学
民族学
人才学
人口学
社会科学丛书、文集、连续性出版物
社会科学教育与普及
社会科学理论与方法论
社会学
统计学
学报及综合类
按
中文标题
英文标题
中文关键词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作者中文名
作者英文名
单位中文名
单位英文名
基金中文名
基金英文名
杂志中文名
杂志英文名
栏目英文名
栏目英文名
DOI
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检索
谈劳动争议案件证明标准
作者单位:
;1.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摘 要:
<正>由于我国没有劳动争议诉讼程序特别法,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和法院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时一般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确立劳动争议案件的证明标准时,通用民事诉讼案件的证明标准。但我们认识到,劳动争议诉讼案件无论是性质还是证明责任的分配均与一般民事案件有着相当的区别,鉴于劳资双方的经济地位、政治地位、能够获得诉讼资源的渠道和可能性、付出成本的心理价位等等,存在相当大的落差,在考虑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的证明标准时也应当与一般民事案件加以区别。笔者就此作简要分析。
关 键 词:
证明标准
用人单位
劳动争议案件
高度盖然性
劳动者
证明责任
诉讼案件
民事案件
举证责任
民事诉讼法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