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正>案情简介2013年正月初八一上班,劳动监察大队受理科接到职工张某的投诉,称某机械公司克扣其2012年度奖金3000元。工作人员受理后,交由劳动监察员调查处理。监察员经调查了解到,原来张某与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关于年终奖,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简单约定:乙方做满1年,由甲方公司支付年终奖3000元。春节前,其他职工的年终奖均已发放。但张某因患病11月一直休息在家,因此,公司认为其未做满1年,按合同约定,不予发放年终奖。该案经监察员向某机械公司负责人宣讲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政策关于奖金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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