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有问有答
摘    要:<正>开发商能否作为欠薪的共同被告?问:胡某在某市城边买了一快废弃地后,雇用建筑商刘某开始建商品楼。因为"银行钱紧",原贷款计划落空。资金不足,他和建筑商签订了联合开发合同,部分建筑材料款由建筑商垫付。工程竣工交付后,因为地理环境不好,楼盘滞销。不但建筑商刘某垫付的材料款没有收回来,而且因胡某没有按约支付工程款造成了建筑工人数百万工资的拖欠。更可恶的是,前不久胡某偷偷将楼盘低价转让后再不露面。最近,数百名农民工向

关 键 词:劳动合同  试用期间  开发合同  建筑商  低价转让  用人单位  支付工程  建筑材料  共同被告  解除合同  

Question Answer
Abstract:
Keywords: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