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约定了服务期的可以同时约定违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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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郭文龙.劳动合同约定了服务期的可以同时约定违约金[J].中国劳动,2006(9):49-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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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文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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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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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劳动关系,在某种意义上可以与婚姻关系进行类比,盖因两者皆有显著的人身性,都是建立在信赖基础上的关系,信赖一旦丧失,维持此类关系和谐稳定的基础将不复存在。从这一角度考察,违约责任很难成为维持这种关系的工具。而与婚姻关系不同的是,劳动关系中的人身性本身具有不平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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