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劳动合同约定了服务期的可以同时约定违约金
引用本文:郭文龙.劳动合同约定了服务期的可以同时约定违约金[J].中国劳动,2006(9):49-50.
作者姓名:郭文龙
作者单位: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摘    要:劳动关系,在某种意义上可以与婚姻关系进行类比,盖因两者皆有显著的人身性,都是建立在信赖基础上的关系,信赖一旦丧失,维持此类关系和谐稳定的基础将不复存在。从这一角度考察,违约责任很难成为维持这种关系的工具。而与婚姻关系不同的是,劳动关系中的人身性本身具有不平等因素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