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笔者曾在《浙江统计》2000年第9期发表《试论统计学的容错性》一文(以下简称“试文”) ,经过一年多时间的认真思考和深入研究 ,笔者进一步坚定了自己的观点。为了使统计学“容错性”的内涵不易误解 ,本文拟作进一步的阐述。一、“容错性”不能误解为“容忍错误”“错” ,在很多情况下被解释为“错误” ,具有贬义。但只要查阅一下字典就不难发现 ,“错”首先被注解为“参差 ;错杂”、“两事物相对摩擦”等等 ,在这里 ,“错”为中性词 ,不带有任何贬义。一词多解的情况 ,在社会科学和社会经济管理的现实中 ,是屡见不鲜的。如在宏观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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