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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现象:犯罪学的基石范畴
作者姓名:郭永智  于建平  于阜民
作者单位:吉林省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吉林,长春,130033;四平市委党校,吉林,四平,136000;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山东,青岛,266071
摘    要:犯罪学和刑法学都称"犯罪"为其研究对象的核心或首要问题,那么二者是否涵义相同,或者说相对于刑法学为新学科的犯罪学是否具有独立的研究对象,此为10年来纠缠不清的学案。犯罪学语境中的"犯罪"一般是指犯罪现象,整体性、动态性和实证性为犯罪现象的本质属性,且犯罪现象概念的逻辑学属性为实体概念,通过与刑法学的犯罪概念就属性、特征诸方面进行比较,能够较为全面地界定犯罪现象概念。基于犯罪现象概念在犯罪学理论体系中的地位、作用,它属于犯罪学的基石范畴。

关 键 词:犯罪现象  整体性  动态性  实体概念  基石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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