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画“写意”新诠:基于生存论的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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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郭勇健.中国画“写意”新诠:基于生存论的视角[J].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3(5):149-1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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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勇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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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厦门大学中文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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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中国画的现象学诠释”(19BF0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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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写意即抒情”和“写意即表现”,都有所见,但也都所见未彻。写意不是心理学的行为,而是现象学的行为;不是主体性的行为,而是存在性或生存性的行为。写意不仅是一种言说方式和艺术创作方式,还是一种生存方式,并且是本真性的生存方式。从艺术创作的角度看,写意就是将艺术家的内心冲动在第一时间内表达出来的创作方式。就艺术创作而言,写意的“意”是“意兴”;就艺术作品而言,写意的“意”是“意象”。意象造型介于具象与抽象之间,是一种不求形似、取其大意的造型方式。在“引书入画”之后,为了适应书法笔法的发挥,意象造型变成了程式化造型。程式化造型,其意不在造型,而在笔墨。写意的“写”本是“抒写”,即抒写意兴。随着写意的“写”被理解为“书写”,写意的“意”也被缩小为笔情墨趣。中国画的“写意”是一个意义系统,这系统有三个维度:乘兴遣画是美学观念,意象造型是艺术风格,引书入画是绘画技法。中国画的写意传统不等于笔墨传统。中国画,不变的是写意精神,可变的是笔墨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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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画 写意 兴 意象造型 笔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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