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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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宜楠,任可.目的论[J].广西社会科学,19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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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宜楠 任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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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恩格斯的论述和有关争论传统社会主义经济的计划管理体制,通过“指令性计划”和“统购派购”的形式,给社会主义生产涂上了一层“国家色彩”或“革命色彩”,即“为革命种田”、“为革命做工”、“为国家多作贡献”等等。为此,宣传媒介一直向人民群众灌输“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老黄牛”精神。大力提倡“甘当共产主义的铺路石”和“永不生锈的螺丝钉”,“每个人都应当做党的‘驯服工具’”。这样,“国家”与“革命”就变成了社会主义生产服务的对象,而人民群众则成为进行社会主义生产的“老黄牛”、“铺路石”和“螺丝钉”了。这与生产资料公有制的本质是相矛盾的:生产资料公有制决定人民群众是生产资料的共同主人,而生产资料的共同主人不可能把自己当作“会说话的生产资料”来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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