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推理的分类及其标准质疑
引用本文:王经伦.推理的分类及其标准质疑[J].学术研究,1991(3).
作者姓名:王经伦
作者单位:广东省社科院哲学所
摘    要:在国内一些形式逻辑的教科书和通俗读物中,以思维进程为标准,把所有的推理分为演绎、归纳和类比三类,然后分别把直言三段论、假言、选言、联言、关系和模态等推理整体地、不加区别地塞进这三种类别中,造成了“以偏概全”、“子项相容”等错误,在逻辑体系中出现了不合理的怪现象。从形式逻辑的科学性出发,有必要对这种分类及标准提出质疑。问题要从演绎推理的内涵和外延谈起。何谓演绎推理?“演绎推理是从一般(普遍)到个别(特殊)的推理,即以一般性知识为前提,推出个别性知识为结论的推理”。哪些是演绎推理?“直接推理、直言三段论、假言、选言、联言、关系、模态等推理都属于演绎推理”。在部分形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