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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社会组织的项目制治理——以北京市为例
作者姓名:王颖
作者单位:中华女子学院社会工作学院 100101
摘    要:妇女社会组织作为治理主体参与社会治理,是我国现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在项目制治理下,国家对不同的妇女社会组织采用差异化的治理模式:对妇联的让渡式统合和对民间妇女社会组织的福利式吸纳.国家通过项目制实现对妇女社会组织的治理和赋权,并进而实现对妇女的治理和赋权.

关 键 词:妇女社会组织  项目制  治理  赋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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