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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大灾害与法制建设的思考
作者姓名:宋民宪  吕琳
作者单位:1.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处
2. 四川省科技顾问团办公室
摘    要:特大灾害具有难以预见、不能抗拒、损失巨大等特点,必须制定应急的法律。特大灾害包括政府责任与组织、物资征用、社会救助、灾后重建等内容,必须以法的形式加以调整。

关 键 词:特大灾害  应急  法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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