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分所有建筑物“管理规约”解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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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洪宇.区分所有建筑物“管理规约”解析[J].学术交流,2012(2):65-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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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洪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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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万里学院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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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内物权立法、学理研究、法律释义等不同层面对区分所有建筑物"管理规约"之认识仍未统一。该规约性质上实为民事法律"共同行为"及区分所有人团体私法财产"自治规则"。而与各类似事项比较,该规约乃多方共同约定,无须区分所有人全体意思表示一致并有一定对外效力,因此,它是有法律约束力之私法财产管理规约。故其系由区分所有人依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法,基于敦亲睦邻、确保良好生活环境、增进共同利益之目的,就区分所有建筑物之处分(如保存、改良、利用等事实处分,租赁、转让等法律处分)与区分所有人共同生活秩序之维持,经合法决议而形成,对全体区分所有人及相关人员均有法律拘束力之自治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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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管理规约 区分所有权 区分所有建筑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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