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民族区域自治法的修改与少数民族国家公务员的培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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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健吾.试论民族区域自治法的修改与少数民族国家公务员的培养[J].贵州民族学院学报,2000(Z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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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健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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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省民族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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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民族区域自治法的修改列入议事日程,本文拟就自治法的修改与少数民族国家公务员的培养问题作一初步的探讨,供有关方面参考、批评。 一、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以前我国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的状况 新中国成立以前,我国55个少数民族分别处于封建地主所有制、封建领主制、奴隶制和原始社会长期的社会发展阶段,各族人民不但受到掌握中央政权的汉族统治阶级——主要是地主阶级和官僚资产阶级的压迫和剥削,而且还受到本民族的统治阶级的统治。在各民族内部,操纵着本民族的政治生活和经济命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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