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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马克心思--重提实践美学的两个基本范畴:"实践"和"自由"
引用本文:王天保.回到马克心思--重提实践美学的两个基本范畴:"实践"和"自由"[J].汕头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3,19(5):27-34.
作者姓名:王天保
作者单位:南京大学中文系,江苏,南京,210093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规划基金资助项目"马克思主义实践美学范畴研究"(01BZX044)
摘    要:实践美学的发展必须基于马克思的原典著作,并重新规范"实践"和"自由"范畴,这样才能有效回应后实践美学对实践美学的种种诘难,并解决实践美学所面临的种种问题.实践是人的、指向感性对象的、双向对象化的、客观的(现实的)活动;自由意味着对"目的"的超越和人的主动性的获得.真正自由的实践活动必然内在地包含着精神上的自由和超越.因而在此基础上以"自由实践"来解释审美活动是可能的,实践美学的存在也是合理的.

关 键 词:实践  自由  对象化  审美活动  美的本质
文章编号:1001-4225(2003)05-0027-008
修稿时间:2003年6月10日

Return to Marx--Remention the Two Fundamental Categories of Practical Aesthetics: Practice and Freedom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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