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治理困境与分利秩序的形成——以中部W省H市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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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海娟,夏柱智.农业治理困境与分利秩序的形成——以中部W省H市为例[J].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3):43-50,122-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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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海娟 夏柱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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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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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教育部哲社研究重大攻关项目“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研究”(14JID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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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家干预和治理对我国农业现代化变迁具有重要影响。农业治理过程中,政府扶持弱质性的农民难以实现规模农业,政府与高度分散农民对接出现了交易成本过高的问题。地方政府只能通过农业经营主体重构解决"政府失灵"问题,农业企业的规模效应在形式上实现了规模农业,并消解了政府与农民的交易成本问题。但农业企业的非生产性再分配活动与地方政府的政策选择扭曲了资源配置逻辑,导致了分利秩序的形成。分利秩序使得农业治理困境结构化,简单地改善治理方式难以解决农业治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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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业治理 分利秩序 政府失灵 农业现代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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