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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罪刑法定原则下的司法运作
引用本文:杨秀英,车承军.谈罪刑法定原则下的司法运作[J].学术交流,2000(3).
作者姓名:杨秀英  车承军
作者单位:鹤岗广播电视大学!黑龙江鹤岗154100,黑龙江交通高等专科学校!黑龙江哈尔滨150050
摘    要:1997年3月14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将罪行法定规定为刑法的基本原则。这一原则体现了刑法对公民个人的自由与权利的保障,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一大进步。但有些学者也冷静地意识到罪刑法定原则的真正贯彻问题,指出:“罪刑法定原则的确立,在我国刑事立法史上确实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但罪刑法定原则的实现,则任重道远,这里既有立法不断完善的问题,更须在司法上付诸艰苦的努力。”〔1〕法律的真实生命应当而且永远存续于实际的司法运作之中,罪刑法定原则的真正价值主要不在于刑法典对其作了规定,而在于刑事司法中它能够得到准确的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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