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四项基本原则的宪法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 ——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颁布实施十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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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就.论四项基本原则的宪法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 ——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颁布实施十周年[J].广西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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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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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文以宪法规定和实施宪法十年来的实践为主要内容,运用唯物辩证的观点和方法,揭露批判持有资产阶级自由化观点的人散播的“四项基本原则是一个党派的主张、成果记录、意志表现”谬论的反动性和危害性,着重从三个方面论证了作为宪法指导思想,四项基本原则的宪法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一是不以人们主观意志为转移的中国革命和建设以及我国宪法问题的根本历史发展客观规律性;二是以工人阶级和全国人民意志同中国共产党正确主张的完美结合的真理性;三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结晶的合法性。最后论文论述了维护四项基本原则的宪法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对于治理国家,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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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四项基本原则 宪法地位 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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