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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义务教育法》七大亮点
作者单位:《老年人》
摘    要:2006年6月29日,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会审议通过,新的《义务教育法》有七大亮点:第一,进一步明确了我国义务教育的公益性、统一性和义务性。这是义务教育的三个基本性质。公益性,就是明确规定“不收学费、杂费”。对农村,从今年到明年要全部免除学费

关 键 词:《义务教育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公益性  义务性  统一性  学费  杂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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