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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为学术打假护航,还是为学术造假张目?--质疑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关于沈履伟案的判决
引用本文:李世洞.是为学术打假护航,还是为学术造假张目?--质疑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关于沈履伟案的判决[J].社会科学论坛,2005(17):75-80.
作者姓名:李世洞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历史学院
摘    要:2004年底,就在学术批评网上看到了天津语言学会揭露天津外国语学院沈履伟先生造假的报道.由于时下在学术界以及其他各界"贾哥""李鬼"太多,见怪不怪,除了感到沈先生敢于全盘照搬别人的作品胆子确实不小以外,并未有其他特别的想法.2005年初,又从学术批评网上读到<天津日报>1月10日的报道:"学术批评:造成名誉侵权?净化学术风气?",说沈先生已以"侵犯名誉权"将天津市语言学会告到法院,要求"立即停止对其名誉权的侵害;在学术批评网等相关刊物上公开赔礼道歉;支付精神损失费1万元并承担公证费900元及相关费用"(以下简称"天津日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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