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以刑罚的力量维护自由竞争——论非法垄断行为犯罪化的必要性
引用本文:时延安,马正楠.以刑罚的力量维护自由竞争——论非法垄断行为犯罪化的必要性[J].南都学坛,2009,29(3):95-99.
作者姓名:时延安  马正楠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
摘    要:非法垄断行为严重危害作为市场经济基石的自由竞争,严重排斥中小竞争者并最终损害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因而应当有必要、有选择地将之犯罪化。非法垄断行为具有侵蚀公权力的天然倾向、勾结黑社会势力的利益动因、复杂多元的组织性等特征。由于其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及刑罚威慑的必要性,一些国家都已将其犯罪化,我国应顺应时代潮流,运用刑罚手段对其进行规制。

关 键 词:非法垄断行为  犯罪化  市场经济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