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否判赔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问题备受争议,而我国现行立法和司法实践都没有形成统一明确的答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两金”应和民事诉讼的“两金”定性相同,均指向被害人预期收入损失,实为间接物质损害赔偿。根据我国法传统与现代法治、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民事和刑事立法取向的三重价值权衡,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应予判赔“两金”。但当前“两金”救济存在实施困境,其他变通救济措施也保护不力,借鉴司法解释新出现的个案衡量倾向权衡确定赔偿数额,建立赔偿激励机制和完善赔偿执行制度将具有相当可行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