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数字信息技术的发展是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途径。在数字技术高速发展并全面参与社会生活的当代,现代民生再一次具有了新的发展含义,“数字民生权益”的概念也随之出现,呈现出“数字+民生+法治”的复合型特征,并具有独特的功能和价值。近些年来,我国在数字民生建设领域取得了一系列显著的成就,但是在数字民生权益保障方面仍然存在着基础性立法薄弱、政务服务供给和司法保障建设不足、无法满足民生诉求的困境。探究其原因既要认识到制度设计、治理理念等内在因素,也要考虑到科技进步、技术局限等外在因素。针对这些问题,必须发挥法治的功能和作用,做好立法层面的顶层规划,加强执法、司法、普法等与民生息息相关领域的法治构建,将数字民生权益保障纳入法治轨道,打造普惠型数字民生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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