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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在检察工作中如何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引用本文:陆兆法,韦巍.论在检察工作中如何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J].广西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Z2).
作者姓名:陆兆法  韦巍
作者单位:广西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检察院 广西贵港537121
摘    要:过去曾经过分强调刑事政策中"严"的一面,忽视"宽"的一面,在大力推行轻刑化、非刑罚化的世界潮流中,我国力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司法理念的一大进步。在检察工作中正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且在已形成健全"严打"工作机制和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宽松的刑事政策和制度,如慎捕重教、暂缓起诉、轻罪和解、未成年人犯罪轻缓化等,并从立法上健全轻罪非刑事制裁制度,使之统一于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之中。

关 键 词:刑事政策  宽严相济  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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