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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实施与社会工作者的跟进
引用本文:武婷,段祺琳,武杰.《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实施与社会工作者的跟进[J].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22(6):24-31.
作者姓名:武婷  段祺琳  武杰
作者单位:1. 太原科技大学华科学院;2. 南京邮电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3. 太原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于2022年1月1日正式实施,它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的立法,并将其从传统“家事”上升到重要“国事”。因此,《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实施,对于完善家庭教育政策法规、构建儿童教育保护体系、明确社会工作专业地位、促进家庭教育理论研究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鉴于社会工作与家庭教育的契合性,社会工作者要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在家庭教育服务中扮演好服务提供者、弱势家庭的支持者和赋能者、社区氛围的倡导者、多方联动的协调者及政策实施的影响者,为亿万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贡献力量。

关 键 词:家庭教育  家庭教育促进法  社会工作  角色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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