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法律,功用透视——兼论"汉字法律"的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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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蔡薇,易花萍."汉字法律,功用透视——兼论"汉字法律"的性质[J].社会科学家,201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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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蔡薇 易花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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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汉字法律在阶级对抗社会的功用以"政治的"和"功利的"为主,服务于皇权和政权,是统治阶级实现其意志的手段;以"工具性"为辅,反映为应用性和技术性.汉字法律在"大同"时期及当代更具客观性,以"社会性"为主,同时有些表现形态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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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政治手段 意识形态 功利的 社会性 工具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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