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在法学、经济学、政治学和社会学学者视野中,在中国老百姓的日常谈论中,都非常关注公共利益的问题.公共利益是人类群体生活的规范目标,但公共利益的特征决定了它的实现不是自发的,有赖有关机关的界定和运用.同时,公共利益又是一个使用频繁的法律概念,其作用和意义在不同的法律中不完全相同,其内涵的不确定性给人们在实践中准确把握其范围带来了困难.国内外学者对如何界定公共利益的讨论,揭示了公共利益是不特定多数人的利益这一基本含义和内容的不确定性这一基本特征,并为合理界定公共利益指明了方向.在当代中国,公共利益在法律中的形成和界定,更多地应发挥立法机关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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