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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势群体的高等教育权利及其实现
引用本文:秦苏滨.弱势群体的高等教育权利及其实现[J].社会科学家,2010(12).
作者姓名:秦苏滨
基金项目:201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立项项目
摘    要:机会公平地接受高等教育,不仅是弱势群体的道德权利,也是他们的法律权利.弱势群体义务教育阶段的基本权利不平等,直接影响了他们高等教育非基本权利的获取,而高考录取对他们又没有任何补偿,这使得他们高等教育权利的实现十分困难.政府作为与公民教育权相对应的义务主体,应牢固树立义务意识,贯彻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针,高考录取实行倾斜政策,建立、完善教育法律体系,以保障弱势群体高等教育权利的实现,推进教育公平.

关 键 词:高等教育权利  弱势群体  受教育权  平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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