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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农地承包经营权物权立法的现实意义与价值目标选择
引用本文:付中强,王亚力.论农地承包经营权物权立法的现实意义与价值目标选择[J].山东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1):73-76.
作者姓名:付中强  王亚力
作者单位:1. 山东农业大学文法学院,山东,泰安,271018
2. 山东省泰安市职业技术学院,山东泰安,271000
摘    要:新近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明定为用益物权,确定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内容,确立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方法。本文着眼于农地承包经营权物权立法的现实意义,将公平、效益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作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立法的价值目标,以期对相关法律运作提供借鉴。

关 键 词:土地承包经营权  意义  价值目标
文章编号:1008-8091(2008)01-0073-04
修稿时间:2007年12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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