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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书》之“和”分类
引用本文:李丽.《晋书》之“和”分类[J].湖南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11(6):184-186.
作者姓名:李丽
作者单位:中南大学文学院,湖南长沙,410083
摘    要:孔子的儒家思想主张“中庸”,这是孔子和谐观的一种表达。“和为贵”,在处理国家、家庭、朋友之间的事务时都要“和”,在个人的生活态度上“心平气和”,不能太冒尖,也不能消极,要处理好“和”的一个尺度。“和”的思想是儒家重要的哲学范畴,由“和”凝聚而成的“和”文化更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经典概念。鉴于此,对《晋书》中的“和”进行探究别具意义,有助于明晰“和”的文化存在。“和”字在《晋书》中出现频率很高,共出现954次。《晋书〉中的“和”被分成了自然、生活、文学、科教、国家、宗教等类别。

关 键 词:《晋书》  “和”分类  “和”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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