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 |
| |
引用本文: | 杨临宏.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J].学术探索,1998(6). |
| |
作者姓名: | 杨临宏 |
| |
作者单位: | 云南大学法律系 |
| |
摘 要: | 一、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共同性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共同性,首先表现为二者都是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对行政相对人的救济。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为了保证人民在国家中的主人公地位,人民设立了行使国家行政权力的行政机关。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说:“人民为了有效地进行生产、进行学习和有秩序地过生活,要有自己的政府、生产的领导者、文化教育机关和发布各种适当的带有强制性的行政命令。没有这种行政命令,社会秩序就无法维持……”。由于行政机关有权发布“带有强制性的行政命令”,所以在行政关系中行政机关与行…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