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我国民族法制建设的重要成果
引用本文:毛公宁.我国民族法制建设的重要成果[J].中国民族,2005(10).
作者姓名:毛公宁
摘    要:《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经2005年5月11日国务院第89次常务会议通过,5月19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国务院第435号令予以公布,自5月31日起施行。《规定》着重就自治法关于各级人民政府帮助民族自治地方加快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原则作出了具体规定。这是《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21年来制定的第一部行政法规,是我国民族法制建设的一大成果。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