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保障房建设发债融资“后遗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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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郭文婧.警惕保障房建设发债融资“后遗症”[J].资源与人居环境,2011(8):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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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文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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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6月,发改委发出《关于利用债券融资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允许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和其他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进行保障性住房项目融资,并在满足当地保障性住房建设融资需求后,能用于当地其他项目的建设。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这既是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现实需要,也是改进社会保障、撬动内需的需要,更是党和政府对人民的庄严承诺。在我国目前的房地产支柱地位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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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发债融资 地方政府 后遗症 住房建设 融资平台 社会保障 保障性 房地产 资金缺口 债务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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