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失业保险金是否可以双重享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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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林明霞,何公宪.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失业保险金是否可以双重享受?[J].中国劳动,2012(10):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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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林明霞 何公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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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东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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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问:2007年3月,沈某由制桶公司招用,从事冲床工作,双方签订了3年期的劳动合同。2008年10月27日,沈某在上班?时不慎被冲床冲伤右手食指,住院治疗18天,医疗费由制桶公司全额支付。期间,制桶公司支付了费用14443元。2008年12月30日认定为工伤,2009年6月19日鉴定为九级伤残。沈某认为,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享受一次性伤残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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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失业保险金 就业补助 一次性 解除劳动合同 享受 制桶 工伤保险条例 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 住院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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