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式人权文明新形态 |
| |
引用本文: | 鲁广锦.论中国式人权文明新形态[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22(3):5-18+234. |
| |
作者姓名: | 鲁广锦 |
| |
作者单位: | 吉林大学法学院 |
| |
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21AZD095); |
| |
摘 要: | 在一定意义上,人权文明处于人类文明的顶端,是各种人类文明的结晶。中国式人权文明新形态,是中国式人权发展道路在文明形态上的集中反映,也是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重要内容,其本质是人民人权。中国式人权文明,是马克思主义人权观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产物,也是人权的普遍性原则与中国国情相结合的产物,有其自身的生成逻辑、科学内涵、形态特征和历史方位。中国式人权文明新形态,以社会主义为本色,以中华文明为底色,以创新发展为新色,借鉴人类人权文明优秀成果,是一种全新的人类人权文明形态,构建起了许多具有新的历史特点的人权新概念、新范畴、新表述,在人类人权文明发展史上有着重要位置。在新时代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中,中国共产党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成功实践,充分表明中国走出了一条顺应时代潮流、适合中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开创了一种人类人权文明新形态,为丰富人类人权文明多样性贡献了中国力量、中国智慧、中国方案。
|
关 键 词: | 马克思主义人权观 中国式人权 人权文明 全过程人民民主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