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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道德实践中的情理辩证法
引用本文:杨晓.论道德实践中的情理辩证法[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22(2):136-147+238.
作者姓名:杨晓
作者单位: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7BZX025);
摘    要:道德实践中情理关系的澄明,有助于坚定道德信念,理清修养的次第与旨趣。就自觉性与超越性而言,情感在道德中似乎较为消极,但论及自主性,道德还是以情为本的。践行理性观念的意志所压抑的不是情感,而是情感的直接欲求,道德实践真实成就的是情感的创造进化。由伦理而道德的过程,首先要经受观念与自然之对立,即伦理化道德的他律阶段。以理化情的意志践行绝不止于情与理一定比例下的交融,终将实现“德性自证”的“反身而诚”,证成自由意志的情理不二、理欲合一、全事即理的本体性格,及其普遍立法不离特殊的“应化”“创造”特点。

关 键 词:道德  情感  理性  伦理化道德  本体性道德  实践  自由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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