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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劳动保障厅发出通知——做好抗震救灾期间工伤保险工作
摘    要:为切实做好抗震救灾期间的工伤保险工作,维护灾区社会稳定,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等规定精神,省劳动保障厅日前下发了做好抗震救灾恢复重建时期工伤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 键 词:《工伤保险条例》  劳动保障厅  保险工作  抗震救灾  四川省人民政府  《实施意见》  社会稳定  《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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