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退职退休干部兼职 北京先行一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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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8年9月,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联合下发《关于退出现职、接近或者达到退休年龄的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有关问题的意见》,规定“退出现职、接近或者达到退休年龄和在地方换届时不再提名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党政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得在企业兼职.一般也不得安排到企业任职。”《意见》最后特别指出,“本意见下发前退出现职、接近或者达到退休年龄和在地方换届时不再提名的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的,应当按照本意见予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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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兼职 退休干部 党政领导干部 退职 清理 北京 退休年龄 退休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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