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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本源宪政理念的冲突与调适——我国加入《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宪法调整问题
引用本文:杜承铭.人权本源宪政理念的冲突与调适——我国加入《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宪法调整问题[J].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58(5):617-621.
作者姓名:杜承铭
作者单位:广东商学院,法治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广东广州510320
摘    要:《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我国宪法在人权本源问题上的不同观点,导致了对实体性人权表述和理解上的差异,因此,协调二者在人权本源理念上冲突是我国加入《公约》面对的首要宪法调整问题.立足于中国马克思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社会现实,调适、建构起新的人权本源宪政理念,即人权是人自身所固有的、基于人自身的本性所产生的,因而是人应当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不是以法律、国家是否规定为转移的.

关 键 词:《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人权本源  宪政理念  调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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