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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保证
引用本文:何峰.民族团结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保证[J].青海社会科学,1994(Z1).
作者姓名:何峰
作者单位:青海省社会科学院
摘    要:<正>我们党在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中,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社会的具体实际相结合,逐步形成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江泽民同志在党的第十四次全团代表大会上所作的报告中,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作了高度概括.他在谈到社会主义的领导力量和依靠力量时说:“必须依靠广大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必须依靠各族人民的团结,必须依靠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最广泛的统一战线。”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导下,形成了我们党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可见,无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本身,还是在其指导下形成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民族团结都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民族团结是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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