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契约与侵权之债的分立与发展 |
| |
引用本文: | 刘艳阳.论契约与侵权之债的分立与发展[J].山东社会科学,2013(4). |
| |
作者姓名: | 刘艳阳 |
| |
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 |
| |
摘 要: | 契约与侵权分立的债法体系确立于罗马法.在契约之债发展中,合意的地位逐渐上升,在近代,形成了意思主义的契约理论.在侵权法领域,过错责任成为侵权法的核心归责原则.进入20世纪,抛弃了其赖以确立的哲学基础的意思主义以及过错理论因其自身缺陷和社会发展同时面临危机,契约法和侵权法理论由奉行纯粹理性主义开始向道德、经济、社会的考虑回归,法律规则的变革成为新的趋势.
|
关 键 词: | 契约 侵权 意思主义 过错理论 |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