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来的“骨折”是否算工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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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何箭.迟来的“骨折”是否算工伤[J].劳动理论与实践,201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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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何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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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成都高新区人事劳动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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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情简介
王某(女)在某餐饮厅担任传菜员,并与餐饮厅签订了劳动合同.2012年1月20日晚20时30分左右,王某在餐厅工作,当其把餐具放在二楼的电梯里后走下楼,由于脚踩滑从楼梯上摔下,后由同事罗某及钟某看见后将其扶起至厕所旁休息至下班.王某下班后没去医院就诊而是去药店买药自行医治.直至一个月后,2012年2月20日晚21时左右,王某在上班拿餐具时感觉腰部疼痛无法站立.当晚,王某去医院就诊,医院诊断为腰椎骨折.
事后,王某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则不认可王某受伤事故属于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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