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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避税与反避税
引用本文:孙立东.论避税与反避税[J].管理与财富,1994(3).
作者姓名:孙立东
摘    要:按避税实施的地域不同,避税可分为国际避税和国内避税两种类型。国际避税和反避税自改革开放以来一直是热门课题,而国内避税和反避税却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和研究。但自1994年新税制以来,情况不同了,国内避税则成了"新宠儿",频频出现了各种培训班与讲义之中上,有人甚至提出了"向避税要效益",这究竟为什么呢?确有进一步讨论之必要。一所谓避税,一般国内解释为"纳税义务人以合法手段减轻或避免纳税义务人行为"。当代著名经济学家萨谬尔森在《经济学》一书中分析美国联邦税制时也指出,比逃税更加重要的足合法地规避赋税,原因在于议会制定的法规有许多漏洞,听任大量的收入不上税或者以较低的税率上税。可见,避税的前提虽是遵守税法,但其结果,却会造成国家税收收入的流失,甚至会降低经济活动的效率,造成税收公平方面的问题,并加剧税收制度的复杂性和征管困难。但为什么国家往往容忍这种避税行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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