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不同性质的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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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世珊.两种不同性质的概念[J].江汉论坛,19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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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世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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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 目前,有关形式逻辑的小册子中,大都把概念定义为“反映事物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我认为这个定义值得商榷。因为这可能引起这样的误解:概念只有一种,而不能是两种。但是这既不符合客观事实,也不符合逻辑学研究的成果。我们知道在马克思哲学产生以前,黑格尔就明确地把概念区分为两种:一种是抽象的概念,又叫形式概念或知性概念;另一种是具体概念,或叫理性概念。对黑格尔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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