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严格责任原则在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中的有限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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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卢芬,邹莹.论严格责任原则在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中的有限适用[J].决策与信息,2009(6):5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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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卢芬 邹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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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昌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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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日益恶化的环境问题是当今社会面临的首要问题之一,有效并及时预防和控制严峻的环境污染刻不容缓.但传统的罪过责任原则已不适应当前严峻的新环境形势,我们必须将严格责任原则引入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从根本上解决重大环境污染问题,造福子孙后代,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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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严格责任 环境污染事故罪 有限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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