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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取先与”之计
引用本文:张玉金.“欲取先与”之计[J].现代交际,2001(3).
作者姓名:张玉金
摘    要:老子说过;“将欲夺之,必固与之”意思是说如果想要夺取,那么一定要先给予。这其实是一条妙计:为了达到“取”的目的,可以先“予”。这条计策是有广阔应用领域的。 第一、可用于军事领域。《孙子兵法》说:在战争中,为了调动敌人,可先给敌人一点小利,使其听我指挥,然后伺阶将其歼灭。古今中外,这样的战例实在太多了。据《韩非子》记载,春秋时晋国的执政官智伯想要攻打邻国仇由。仇由处在万山深处,道路崎岖,无法通行。如果派人去开路,就会暴露入侵的企图。智伯冥思苦想,心生一计。他计人用上好的青铜铸造了一口漂亮的大钟送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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