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政府『善治』促进社会和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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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武磊.以政府『善治』促进社会和谐[J].领导科学,200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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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武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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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东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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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管理行为是政府最重要的行为之一,政府管理行为主要是指政府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政府职能、执行公共政策、实现政府目标的行为.政府是公共权力的法定执掌者和行使者,是社会公共产品的主要提供者,承担着重要的社会管理职能.在我国,政府尤其具有其他社会组织所无法比拟的公信力,因此,政府毫无疑问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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