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可以“一分为三”吗? |
| |
作者姓名: | 周宝玺 |
| |
作者单位: | 全国哲学社会规划办公室,北京,100036 |
| |
摘 要: | 矛盾不是指简单地把一个东西分成两个或几个部分、要素,也不是指事物、系统的结构,而是对立统一规律的同义语和通俗表达。“一分为二”的“二”只能是指事物本质规定中的肯定方面和否定方面,只有这两个方面才构成矛盾。把“一分为三”或“一分为多”看成是对“一分为二”的纠正、补充和发展,这是没有正确理解矛盾的基本含义,是难以成立的。矛盾只能“一分为二”,而不能“一分为三”。
|
关 键 词: | 矛盾 一分为二 一分为三 |
文章编号: | 1001-022X(2001)05-0079-05 |
修稿时间: | 2001-05-22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