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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份额质权的法律性质
引用本文:
蒋苏菲.基金份额质权的法律性质[J].决策与信息,2009(6):99-99.
作者姓名:
蒋苏菲
作者单位:
司法部法律出版社
摘 要:
基金份额作为一种具有交换价值的、依法可以转让的财产权利,完全符合可以出质的财产权利的条件.可以作为质物出质,其法律效力只及于基金份额的财产权利,并且性质上为权利质权.基金份额的身份性权利仍由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并行使.
关 键 词:
基金份额
质权
权利质权
法律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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