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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安置协议的法律意义
作者姓名:王全兴
作者单位: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湖南大学法学院
摘    要:案情介绍某市一家国有企业因生产需要扩建厂房,需征用土地,在当地政府的协调下,与某乡政府及被征地单位村民代表于1986年4月签订《某企业征用某乡土地协议》,于1990年5月签订《安置某乡临时工有关问题的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征地安置协议》),得到市、乡政府的认可并经市公证处公证。《征地安置协议》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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