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员在津就业,合同解除三个月内可参加城居医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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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雪梅,方芳,谭蜜蜜,王辉.外地人员在津就业,合同解除三个月内可参加城居医保[J].天津社会保险,2012(1):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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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雪梅 方芳 谭蜜蜜 王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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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编辑同志:我是在津打工的一名外地人员,刚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想知道,我在找到新工作之前还能否参加本市的医疗保险?刘玲刘玲读者:按照《关于做好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41号)规定,有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记录的流动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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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解除劳动合同 有关问题 灵活就业 基本医疗保障 天津市 就业人员 合同解除 城乡居民 流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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